| 索 引 号: | 765275102/2017-0013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秦淮区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07 |
| 生效日期: | 2017-12-07 | 废止日期: | 2017-12-07 |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一村居一亮点”示范创新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一村居一亮点”示范创新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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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一村居一亮点”示范创新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
创新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板块: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一村居一亮点”示范创新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学习,借此活动全面推进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 秦淮区统计局 2017年3月18日 关于组织开展“一村居一亮点”示范 创新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统计局《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落实意见》的通知(宁统字〔2017〕27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村居一亮点”示范创新项目创建活动,培育和打造一批特征明显、亮点突出、示范性强的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点,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创新,促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果巩固,全面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市首批评选出统计规范化建设市级示范村(社区)20家。各区要借此活动全面推进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全局性。坚持高点定位,在服务中心工作中提升形象,在做好统计工作的实践中做出特色,在开展争先创优的过程中凸出亮点。 2.引领性。坚持创建的正确方向,通过富有特色和亮点创建举措,充分体现统计示范点在服务发展中的引领导向作用。 3.实用性。“一村居一亮点”示范创新项目创建要注重示范引导性,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稳步推进,实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力争形成一定的示范带动效应,努力打造具有特色、社会普遍公认的统计示范名片。 二、基本条件 统计规范化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即:实现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办公设备和经费保障“五到位”。 基本规范要点为“两有三化”。即:有负责统计工作的领导、有合格统计人员,统计业务制度化、统计管理法治化、数据处理信息化。 三、申报项目数量 各区统计局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玄武、秦淮、建邺、鼓楼四城区1- 2个,其它区2-3个。 四、项目申报 各区统计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动员并发动街镇统计站(科),村(居)统计人员做好项目申报,认真填写《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示范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明确示范创新项目要达到的预期目标。申报项目题目请于4月30日之前通过腾迅通上报市局法规处吴忠林,联系电话68787695。 五、实施步骤 1、项目筛选( 2、项目开展(2017年5月-8月)。各区统计局要加大“一村居一亮点”示范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创建活动的整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精心培育打造。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边实践,边研究,边提高,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 3、总结上报。各区统计局要将创建项目的内容及创新点、特色亮点按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示范创新项目申报表》的要求于 4、交流推广。市局将各区局上报的“一村居一亮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示范创新项目,组织力量进行评审,从是否有鲜明的品牌特色、是否有高效的工作规范、是否有良好广泛的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估,优秀项目发文表彰,成果汇编整理成册,在市统计局外网和《南京统计》政务微博上进行宣传并向省局推荐。计划在9月份召开“一村居一亮点”现场经验交流会,邀请先进单位作经验介绍。 六、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各区统计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2.点面结合。此次示范创新项目创建工作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点面结合,以点促面,既要注重在“点”上有创新、有突破,更要注重形成在“面”上的推广价值和意义。 3.培育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把“一村居一亮点”建设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统计局《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苏统〔2016〕59号)的重要抓手,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学习交流,促进全市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