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81088/2026-4866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秦淮区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8-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秦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送达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南京市;秦淮区;南京市秦淮区;承重墙;配合;承重构件;房屋装修;联系地址;人民法院;所有权人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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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送达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告
张启凤(321022********582X):
本机关依法查处李蝶(321084********5827)在南京市秦淮区扇骨里23幢305室房屋装修中擅自拆除主要承重构件一案,现已进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李蝶至今仍未整改恢复被其装修拆除的5处承重墙体,经查,该房屋现登记在你名下,因无法取得你的住址和联系方式,现向你公告送达《配合履行行政决定告知书》(苏宁秦城执决告〔2026〕1 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机关领取,按照上述文书的要求,配合该房屋原所有权人李蝶履行整改恢复的义务,并配合本机关及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进行现场验收。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明匙路89号;联系电话:025-52377137,15895995496。
南京市秦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