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81088/2026-2448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组配分类: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4-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地及合规监管的公示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排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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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地及合规监管的公示
各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各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销售过渡期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为严格落实要求,规范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秩序,防范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现就新国标落地、监管及合规经营事宜公示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严禁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无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非法拼装车辆;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确保产品来源可溯;重点提醒各门店,务必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全程销售合格合规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严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改装、加装(包括拆除限速装置、更换大功率电机或电池组等),严禁发布非法改装相关宣传信息;规范门店安全管理,妥善处置消费投诉,主动向消费者明示车辆合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
二、各街道市场监管分局需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巡查经营门店,严查违规销售、非法改装等行为;加强新国标宣传解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违规问题,做好重大情况上报,防范安全风险。
各单位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各门店要切实履行合规经营义务,主动配合监管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各街道市场监管分局要强化监管执法,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对拒不执行规定、违规经营或监管履职不到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营造安全有序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