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81088/2026-15875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组配分类: | 社会组织年检信息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秦淮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秦淮区属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社会组织年检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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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秦淮区属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区属社会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江苏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结合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相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区属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5年6月30日前在秦淮区民政局(数据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25年12月31日前在秦淮区民政局(数据局)登记的基金会(慈善组织除外)。
二、填报材料
(一)社团:需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二)民非:1.《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2.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3.教育和卫生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2025年度审计报告》(其他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无需提交)。4.业务主管单位或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基金会:需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审计报告》。
相关材料模板可在“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年检年报”→“网上办理流程”下载。
三、年检工作流程
(一)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参检对象自行登录填报。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5年度”进行填报。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64:18001/borg-online/),在系统中对参检对象网上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参检对象补充提交。业务主管单位线上初审通过后,参检对象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并由业务主管单位盖章,于5月31日前扫描成1个完整的pdf文件(不超过15MB)上传至“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年检模块“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栏。
(四)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作出年检结论。登记管理机关对参检对象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可要求参检对象补充提交有关事项说明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登记管理机关结合年检材料、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及其他检查情况综合确定年检结论,并依法在“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信息公示平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等网站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区民政局将分批对年检结论进行公示和公告。年检结论公示公告查询地址:
1、手机端 http://shzzgs.jszhmz.cn/shzz/mobileIndex.html
2、电脑端 http://shzzgs.jszhmz.cn/shzz.html
年检结论以公告为准,一般不再加盖年检印鉴,确需留存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可以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前往秦淮区民政局加盖年检印鉴。年检结论公告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四、时间安排
(一)实行“双重管理”的参检对象,于3月31日前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请各业务主管单位于4月30日前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参检对象于5月31日前在“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中完成年检全部材料报送。
(二)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或已脱钩)的参检对象,于5月31日前在“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中完成年检全部材料报送,系统自动推送给有关党建工作机构(或其授权的行业党委、属地党组织)以及行业管理部门,请相关部门于7月31日前反馈意见。
2026年6月1日起年检系统关闭,原则上不再受理参检对象年检材料的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主动参检,强化自律规范。社会组织要自觉履行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年检制度规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披露组织结构、党建工作情况、业务活动、财务收支、项目实施、负责人履职、兼职取酬以及分支机构设立等情况,结合本次年检主动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违规行为的,应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履行审核职能,确保年检质量。各业务主管单位应依法履行年检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规范填报相关材料、仔细核实重点数据、及时关注年检进度,并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参检社会组织年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作出初审结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年检系统了解掌握所属社会组织年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反馈。
(三)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健康发展。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依法依规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以及在年检材料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社会组织,区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关注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关注主管的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开展违规评比表彰活动、创建示范、授牌命名活动,违规举办节庆展会论坛、违规收费以及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纠正,重大风险问题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迅速处置。
六、咨询途径
秦淮区社会团体交流群QQ:908491694、434137996。
秦淮区民办非企业交流群QQ:614225819、378419285。
年检联系电话:84556149。
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