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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2981088/2026-00332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12-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秦淮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行政许可;清单;秦淮区;相关部门;南京市;办事指南;意见建议;司法局;反馈;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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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秦淮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市级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宁政传〔20259号)文件精神,区数据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关于公布秦淮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秦政办发〔202314号)进行修订,编制了《秦淮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156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清单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一)制定背景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宁政传〔20259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区要及时调整本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经区政府审定后,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制定过程

    在清单制定过程中,区数据局会同各相关部门,逐个事项确认认领层级和边界,于1111日、1119日、1127日先后3次征求意见建议,逐一明确事项认领部门,经各相关部门盖章反馈后,形成《秦淮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送审稿,并将相关法定材料随送审稿一并按程序报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批转至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129日,区数据局收到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后,立即对接相关部门进行确认,根据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对《秦淮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送审稿予以修改,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研究

    二、许可事项的认领情况

    本次《秦淮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是在《秦淮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173项)及《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基础上形成的,共225项。其中区级相关部门反馈无权限而未认领的共计69项,包括:建设局29项、发改委23项、公安分局7项、城管局3项、国动办2项、市场监管局2项、区委宣传部1项、房产局1项、水务局1项。据此形成此次《秦淮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送审稿,156项。

    三、意见建议

    一是关于行政许可规范运行工作。规范行政许可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市级相关部署,后续还将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建议各部门提前开展相关准备,争取工作主动。同时,认真落实清单内容,不断规范许可行为,防止出现扩大审批范围,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

    二是关于事项行权工作。建议各部门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逐个事项厘清许可行为的行权边界和程序,完善实施依据和细则,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好对内培训和对外宣传,确保不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办事。

    三是关于区级清单印发和公布方式。市级清单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考虑到与市级清单的一致性,建议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各相关单位,并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