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81088/2025-76486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组配分类: | 救助供养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秦淮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11-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南京市秦淮区2026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招标的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特困评估招标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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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南京市秦淮区2026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招标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苏民规〔2022〕1号)、《关于做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的通知》(宁民规〔2024〕3号)等文件要求,特困人员应根据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享受相应照料护理标准档次。秦淮区民政局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秦淮区2026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
一、项目名称
秦淮区2026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二、项目时间
实施周期: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项目照价
项目最高限价2.2万元,目标人数220人。
四、项目内容
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苏民规〔2022〕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秦淮区民政局每月提供的特困人员名单,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五、投标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六、投标时间与方式
请有投标意向的企业或社会组织,2025年11月18日前将投标材料送至秦淮区民政局202室。
联系人:郑道成,联系方式:84556544,
地 址:解放路20号秦淮区民政局202室。
秦淮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