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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2981088/2025-6903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秦淮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10-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公 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南京市;秦淮区;国有土地;补偿;房屋;南京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指挥部;补偿方案
    内容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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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条等规定,现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宁秦府征字〔20252的内容予以公布:

    征收目的:为完善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加强主城区与江北新区、南部新城的交通联系,保障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建设。

    征收范围:秦淮区东、南、西至南京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北至明匙路(具体详见征收范围附图)。

    征收补偿方案:详见现场公示。

    房屋征收部门: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限2025111020251224

    现场接待地点:秦淮区郑家营片区城中村改造地块项目征收现场指挥部(双麒路68号)。

    联系人:刘文飞

    联系电话:15366044420

    监督举报电话:84556920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为202510112025119日。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

    202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