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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2981088/2025-6298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秦淮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9-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拟农用地转用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用地;公告期限;土地管理法;法律法规;房屋用途
    内容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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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拟农用地转用公告

    宁秦预转〔20251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拟农用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转用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农转用范围

    拟农转用地块位于光华路街道,项目四至详见拟用地位置示意图。本次拟农转用土地现状如下:

    拟农转用国有土地0.0292公顷(0.438亩),不涉及耕地。

    三、公告期限

    本拟用地公告期限为2025915日至2025929日。

    四、其他事项

    自本拟用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用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建;

    (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三)办理不动产转让、分割、析产等;

    (四)办理户口迁入、分户等,因出生、婚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毕业等落户的除外;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图:拟用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

                                  202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