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81088/2024-1841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第4期)
近期,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国抽系统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主体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花锦堂隐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醋碟、骨碟处置情况。上述餐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餐具仅用于抽检,无需召回。经排查,餐具不合格原因可能是清洗消毒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7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南京市秦淮区蔡余伊百货店经营的彪山小米辣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0瓶共计2.6公斤,货值40元,已销售9瓶共计2.34公斤,货值58.5元,未销售的退回供货商,已销售的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6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2.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3.南京市秦淮区李龙蔬果生鲜平价店经营的韭菜、豇豆处置情况。上述韭菜腐霉利项目、豇豆灭蝇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进数量无法确定,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4.秦淮莽技居食品经营部经营的豇豆处置情况。上述产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送达报告时该店已不再经营,购进数量无法确定,无法召回,案件中止。
5.秦淮区孙秀玲食品经营部经营的白玉蒜、圆形榨菜处置情况。上述白玉蒜糖精钠(以糖精计)及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圆形榨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进数量无法确定,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4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6.南京市秦淮区彭思海调味品经营部经营的大酸菜(酱腌菜)、腌笋尖(天目扁尖)(酱腌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进数量无法确定,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4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7.秦淮区优品源生鲜超市经营的豇豆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2公斤,货值108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5.2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8.南京市秦淮区王学明农副产品销售中华路店经营的百合、韭菜处置情况。上述百合镉(以Cd计)项目、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百合5公斤,货值100元,购进上述韭菜7.5公斤,货值33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0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2元,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9.南京鲁蔬生鲜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生姜、豇豆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送达报告时该店已不再经营,购进数量无法确定,无法召回,案件中止。
10.南京汇蔬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进数量无法确定,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4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1.南京蜗牛百货有限公司侯家桥分公司经营的鲫鱼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5公斤,货值15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12.南京市秦淮区曹加勇干货店经营的榨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73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7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3.南京市秦淮区徐振农蔬销售中心经营的百合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8公斤,货值144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0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2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4.南京六禾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经营的百合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9公斤,货值15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0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8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5.秦淮区良品精选生鲜超市店经营的小台芒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0.66公斤,货值108.09元,共销售3.13公斤,货值67.61元,其余报损,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6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5.86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16.南京市秦淮区志亦惠农副产品销售中心经营的鳊鱼(活)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4.75公斤,货值7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5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7.南京市秦淮区晓孙蔬菜水果生鲜店经营的鸡蛋处置情况。上述产品甲硝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4公斤,货值13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7.8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8.南京市秦淮区梦旭食品店经营的油条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当日制作的油条数量无法确定,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加工制作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19.秦淮区三期番茄农贸生鲜超市经营部经营的泥鳅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4.85公斤,货值16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3.8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南京市秦淮区绿之鲜集庆路果蔬超市店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108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1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1.南京市秦淮区刘秀英干货经营部经营的雪菜(酱腌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0公斤,货值6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加工制作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2.南京淮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碗处置情况。上述餐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餐具仅用于抽检,无需召回。经排查,餐具不合格原因可能是清洗消毒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3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3.南京市秦淮区永永蔬菜店经营的豇豆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倍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4.4公斤,货值4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3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2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4.江苏一乙生态农场有限公司南京秦虹南路分店经营的豇豆、韭菜处置情况。上述豇豆甲基异柳磷、倍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述韭菜镉(以Cd计)、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豇豆22.5公斤,货值169.5元,购进上述韭菜5公斤,货值14.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3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65.9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5.南京九品翠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老坛酸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桶8公斤,货值6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99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6.侯家桥菜场魏建城经营的牛蛙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9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7.南京市秦淮区晁庄生鲜超市经营的韭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1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3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8.南京禾舜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泡藕芽(酸辣味)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箱20袋,共计8公斤,货值16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6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9.秦淮区张慧君餐饮店经营的四川鱼酸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箱20袋,共计5公斤,货值5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6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30.南京市秦淮区十方巧厨小吃店经营的清水方竹笋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箱30袋9公斤,货值9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8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31.彩霞街菜场孙广扬经营的腌渍萝卜(酱腌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0袋共计9公斤,货值75元,已销售14袋共计6.3公斤,货值84元,其余报损,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1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1.5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32.南京市秦淮区吴文光农副产品超市店经营的豇豆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进数量无法确定,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33.南京市秦淮区封鲜生蔬果合作社经营的豇豆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6公斤,货值66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3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76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34.南京市秦淮区金玖林食品店经营的迷你山楂处置情况。上述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80元,销售数量无法确认,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标签原因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35.南京市秦淮区王红卤菜店经营的蜂蜜味香酥花生米(油炸类)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5盒,货值75元,已销售12盒,货值120元,其余被我局扣押,已销售产品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2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不合格产品3盒,没收违法所得45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36.南京市秦淮区插把花牛肉汤店经营的白玉糖蒜(盐水渍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箱共计5公斤,货值3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3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37.南京市秦淮区孙小梅小吃店经营的韭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5公斤,货值1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3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38.秦淮区优鲜优选菜市场店经营的生姜、昂刺鱼处置情况。上述生姜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述昂刺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生姜15公斤,货值270元,购进上述昂刺鱼5公斤,货值16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生姜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昂刺鱼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39.南京市秦淮区王康西食品店经营的山药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93元,已销售4公斤,货值128元,其余报损,已销售的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8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40.秦淮区香脆果生鲜水果经营部经营的佳农香蕉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8公斤,货值207.2元,已销售22.4公斤,货值215.04元,其余报损,已销售的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6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9.28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41.南京市秦淮区腾越小吃店经营的韭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3公斤,货值13.2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3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42.南京市秦淮区纪学峰水果店经营的杨梅、海南蕉处置情况。上述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述海南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杨梅5公斤,货值200.35元,购进上述海南蕉10公斤,货值59.6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没收违法所得59.85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43.秦淮区咖咖火锅店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袋约20公斤,货值20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3.4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44.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御道街连锁店经营的安丘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14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4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8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45.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御道街连锁店经营的香蕉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嗪、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36公斤,货值286.56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4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2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46.南京市秦淮区静泰鲜水果店经营的桑葚处置情况。上述产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65.84元,已销售3.12公斤,货值107.64元,剩余退回供货商,已销售的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采摘、储运环节造成。因该店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不知所采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免罚〔2023〕02002号《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免予行政处罚。
47.南京高倩倩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葡萄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氯吡脲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约8公斤,货值256元,已销售7公斤,货值252元,剩余为损耗,已销售的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8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48.秦淮区张建林百货店经营的腌蒜头、鳊鱼(活)处置情况。上述腌蒜头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述鳊鱼(活)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腌蒜头4公斤,货值46元,购进上述鳊鱼(活)9.64公斤,货值7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上述腌蒜头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鳊鱼(活)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没收违法所得141.71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49.南京市秦淮区田彪水果店经营的杨梅处置情况。上述产品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箱4公斤,货值12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8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50.南京市秦淮区店四季鲜农副产品店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5公斤,货值30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51.南京市秦淮区蔬果农庄销售中心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5公斤,货值30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52.秦淮区柚苹荟乐超市中心经营的贡梨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箱约12公斤,货值70元,已销售10.8公斤,货值85.96元,其余为损耗,已销售的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96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53.南京市秦淮区朱华云干货经营部经营的马铃薯淀粉(分装)处置情况。上述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50袋共计9公斤,货值115元,已销售41袋共计7.38公斤,货值205元,其余扣押,已销售的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马铃薯淀粉9袋,没收违法所得100.7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54.南京市秦淮区黄晓平副食品店经营的山野笋(酱腌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0包共计10公斤,货值11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0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55.南京市秦淮区嘉乐农副产品店经营的豇豆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3.75公斤,货值166.2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7.5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56.秦淮果格里水果店经营的香蕉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箱13.5公斤,货值5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6.6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57.北京丰盛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第二分公司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20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00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58.秦淮区二傻农产品经营部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5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59.南京市秦淮区小马哥果品销售中心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5公斤,货值315元,已销售2.5公斤,货值60元,其余为损耗,已销售的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3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5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60.南京市秦淮区张应侠水果经营部经营的桑葚处置情况。上述产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4公斤,货值4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采摘、运输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4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61.南京德锦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蛋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筐约10公斤,货值14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62.南京市秦淮区王丽莎咖啡店经营的潮州酸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进数量无法确定,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40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63.南京市秦淮区樊冬节水果店经营的杨梅处置情况。上述产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进数量无法确定,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采摘、储运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40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64.南京市秦淮区毕甫山水产经营部经营的鳊鱼(活)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15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65.南京市秦淮区二四毛水产店经营的鲫鱼(活)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12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5元,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66.秦淮区家家旺餐饮店经营的鸡蛋处置情况。上述产品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甲硝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1.5公斤,货值14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5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34.98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67.南京市秦淮区小兜老爸餐饮中心经营的青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7.5公斤,货值6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5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68.南京市秦淮区松寿农副产品店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2.5公斤,货值350元,已销售6kg,剩余6.5kg已全部退货给进货来源单位,无库存,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60.8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69.南京市秦淮区熊花海猪大肠店经营的鲜活武昌鱼(鳊鱼)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677公斤,货值53.66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4.51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70.秦淮区二伟九日东北烩菜馆经营的大葱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6公斤,货值59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60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71.秦淮小妹农副食品经营部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6公斤,货值451.2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72.南京好特卖科技有限公司建康路分公司经营的益生菌驼奶营养粉(蛋白固体饮料)处置情况。上述产品蛋白质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36罐,货值932.4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30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92.4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73.秦淮区小宝鲜生超市店经营的小黄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40公斤,货值28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4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74.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经营的即食海蜇丝处置情况。上述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24袋,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37.6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75.秦淮区苗香华食品经营部经营的精品小芒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6公斤,货值345.6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加工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4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76.南京洁哲纺织有限公司经营的朵博士健高乐®嗗水泥™特殊膳食运动营养液(草莓味)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20盒,已销售11盒,货值3168元,剩余9盒退回生产厂家,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18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77.秦淮区苗香华食品经营部经营的精品小芒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6公斤,货值345.6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加工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4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78.秦淮区雍妈妈餐饮店经营的回锅肉拌饭酱(复合调味料)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4袋,除抽检外均未销售和使用,其余已销毁,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79.秦淮区二傻农产品经营部经营的昂刺鱼(活)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08公斤,货值74.88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8.32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80.盛艳(江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龙蟠中路分公司经营的川牧牌麻辣鸡脚处置情况。上述产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95袋,已销售140袋,货值2940元,3袋员工食用,召回52袋。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3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763.6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81.南京市秦淮区怡美蔬菜店经营的百合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3公斤,货值6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0.8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82.秦淮区豫胖子生鲜农产品店经营的鲜花生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7.5公斤,货值127.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供货商储运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60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83.秦淮王粉绿色蔬菜店经营的百合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79公斤,货值64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84.南京美连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经营的百合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27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3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85.江苏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南京石门坎分公司经营的BHG精选鲜百合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销售3.27公斤,货值金额169.8元,剩余1.73公斤已报损,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6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5.6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86.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秦淮区建康路分公司经营的长豇豆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三唑磷,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8公斤,销售10公斤,货值金额83.16元,其余已销毁,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30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3.6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87.南京渔渔副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带根菜秧(普通白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6公斤,销售3.99公斤,货值金额24元,其余已损耗,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9.9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88.秦淮区恩诚生鲜超市店经营的菜秧(普通白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30元,售出4公斤,其余退回至产品供货商,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89.秦淮区钱义进蔬菜店经营的百合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6公斤,货值264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60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6元,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90.南京十朝院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5公斤,货值26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91.秦淮区佳选百货店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17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92.秦淮区豫胖子生鲜农产品店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嗪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7.5公斤,货值207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6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4.5元,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93.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光华路连锁店经营的青椒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2公斤,销售11公斤,货值67.2元,剩余已报损,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6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2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94.秦淮区陈世云农副食品店经营的香蕉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7公斤,货值16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4.2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95.银龙景苑薛月英经营的油条(自制)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明矾2.5公斤,货值1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操作过程中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96.银龙二期王明山经营的油条(自制)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明矾1袋,货值5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操作过程中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0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97.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友谊河路银龙花园连锁店经营的津葱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4.90公斤,货值50.66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8.72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98.南京市秦淮区志亦惠农副产品销售中心经营的小葱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7.5公斤,货值4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8.5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99.秦淮区佳选百货店经营的大葱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3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90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江苏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南京石门坎分公司经营的鲫鱼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6公斤,货值138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60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3.6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101.江苏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南京石门坎分公司经营的鳊鱼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1公斤,货值198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60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5.6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102.南京市秦淮区王学明农副产品销售中心经营的百合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总汞(以Hg计)、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8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8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103.南京诺原百货便民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生姜处置情况。上述豇豆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姜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豇豆15公斤,货值75元,购进生姜10公斤,货值18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因该公司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不知所采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罚〔2023〕13026号《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免予行政处罚。
104.秦淮王粉绿色蔬菜店经营的毛芹处置情况。上述产品辛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6公斤,货值31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105.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友谊河路银龙花园连锁店经营的红泡椒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8.8公斤,货值78.94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70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8.72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6.南京马艾力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经营的皱皮椒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5.5公斤,货值51.7元,销售3.35公斤,剩余已报损,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6.8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07.南京市秦淮区蔡玉斌生鲜农产品经营中心经营的生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5公斤,货值26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10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108.南京马艾力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经营的皱皮椒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5.5公斤,货值51.7元,销售3.35公斤,剩余已报损,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6.8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09.南京恒方达生鲜百货超市有限公司秦淮分公司经营的京葱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71.5公斤,货值48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5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98.9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10.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秦虹南路连锁店经营的菜秧(带根)(普通白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48元,销售3.51公斤,剩余已报损,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2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6.26元的行政处罚。
111.南京金都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清真绿柳居菜馆经营的山药、大葱处置情况。上述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山药6.4公斤,货值62.08元,购进大葱4.6公斤,货值14.26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30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9.66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12.南京市秦淮区广德生鲜经营部经营的鸡毛菜(普通白菜)、矮脚黄(普通白菜)处置情况。上述鸡毛菜(普通白菜)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矮脚黄(普通白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鸡毛菜(普通白菜)、矮脚黄(普通白菜)共计17.5公斤,货值42元,已销售9.5公斤,货值28.5元,其余销毁,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30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7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13.南京市秦淮区张传明蔬菜经营部经营的线椒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5公斤,货值4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10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114.南京市秦淮区广彬蔬菜经营部经营的小菜秧(普通白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3.5公斤,货值17.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15.致和新村3幢边 杨明珠经营的油条(自制)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0根,货值16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加工制作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30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4元,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116.建康新村大门 夏一进经营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30根,货值24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加工制作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30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1元,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117.城佐村西口 刘芸经营的油条(自制)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30根,货值24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加工制作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30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7.5元,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118.城佐村西口 杨永和经营油条(自制)的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5根,货值12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加工制作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30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5元,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119.三条巷104号 余祥兰经营油条(自制)的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30根,货值24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加工制作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1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20.南京市秦淮区姚德连蔬菜配送中心经营螺丝椒(辣椒)、线椒(辣椒)的处置情况。上述螺丝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线椒(辣椒)倍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螺丝椒(辣椒)3.8公斤,货值30.4元,购进线椒(辣椒)4.6公斤,货值27.6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6.4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21.秦淮区边烤边吃烤鱼店经营黑鱼的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13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10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22.南京市秦淮区青龙蔬菜经营部经营小青菜的处置情况。上述产品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0公斤,货值12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40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23.南京老九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韭菜的处置情况。上述产品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20公斤,货值143.2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40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24.南京市秦淮区晨蓉小吃店经营清水罗汉笋的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138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30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6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125.南京皇册百货便利店经营柠檬味盐汽水的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碳气容量(20℃)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4瓶,货值9.9元,销售22瓶,扣押2瓶,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10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4.93元,罚款44元的行政处罚。
126.南京市秦淮区钟小二粮油商店经营白花生米(生)的处置情况。上述产品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货值110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储运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110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元,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127.秦淮螺满楼特色美食中心经营片红豆角(酱腌菜)的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50公斤,货值320元,已销售5公斤,货值27元,剩余退回厂家,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20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7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28.南京市秦淮区志烨小吃店经营雪菜(酱腌菜)的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2公斤,货值12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加工制作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40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29.秦淮区客之乐餐饮店经营雪菜(酱腌菜)的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公司购进上述产品3公斤,货值18.75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加工制作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3〕040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30.秦淮区苗香华食品经营部经营的泥鳅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公斤,货值143.2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正在立案调查中。
131.南京市秦淮区鑫素雅蔬菜销售中心经营的【鲜活】大泥鳅处置情况。上述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产品2公斤,货值119.2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我局正在立案调查中。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