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81088/2023-94232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01 |
生效日期: | 2023-11-01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宁秦市监罚催〔2023〕04006号)送达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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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宁秦市监罚催〔2023〕04006号)送达公告
本局于2023年3月3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款1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街道大光里8栋104室
联系电话:025-84680166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