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81088/2020-7829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秦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0-08-0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对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098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政协;提案;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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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09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夏俊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提案内容和建议,我局将围绕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服务,坚持促进随军家属就业和鼓励创业并举的原则,扎实推进开展各项就业工作,把党和国家关心关怀随军家属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
一、关于健全随军家属刚性考评和督导制度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会跟相关部门反映,积极配合建立好考评和督导制度。
二、关于完善货币化安置措施的问题。根据宁拥办[2013]2号市双拥办、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给未就业的驻宁部队军官随军配偶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精神,对符合条件的未就业的驻宁部队军官随军配偶,参照当月所在地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多享受24个月。
三、关于鼓励多渠道解决就业的问题。一是加强就业服务,对自谋职业以及非正规就业的失业随军家属举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双选会”,通过前期摸底调查对随军家属的择业愿望进行统计,有针对性的筛选优质企业参会,对招聘会中仍未达成就业意向的随军家属持续跟踪,个别推荐。二是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需要,开展多种专业技术培训课程,提高她们的专业技术,使她们成为素质好、技能多、市场需要的人。三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将大龄军嫂作为特殊的群体,使其在再就业或自主创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军嫂自主创业,在小额货款等优惠政策方面提供方便,及时主动给予政策上及资金上的扶持。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扶,尤其是家庭比较困难、年龄偏大以及文化水平偏低的随军家属实行重点帮扶。四是不折不扣完成驻宁部队随军家属事业编人员安置任务。近年来我区都能严格按照市里下达的随军家属事业编人员的指令性安置计划和定向招聘计划,高效足额完成安置工作。2016年以来,共调入事业编军属32人,其中定向招聘计划7人、指令性安置计划4人、其他军人家属21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给予监督。
秦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